就医须知
2021-06-25

1.就诊病友及陪同人员进入医院时需佩戴好口罩,配合体温测量和健康扫码,需凭绿码凡客进入。为方便就诊,请携带好身份证、医保卡或社保卡及既往病历检查资料。

2.门诊病人就医应先挂号,领取病历和就诊凭条(初诊病人)到相应诊室就诊。儿科发热患儿,先到儿科二楼预检分诊台测试体温,再根据分诊护士指引到儿科发热诊室就医,成人发热患者请至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。

3.就诊时应向医务人员详尽地如实提供您的健康情况,既往患过疾病及诊治经过,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传染病疫区。

4.就诊时应当使用真实姓名,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,您就放弃了真实姓名的权益,将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。

5.在候诊过程中,您的病情如有变化或任何不适,请立即与护士或医师联系,以免耽误您的治疗。

6.如果您在候诊时,遇有病危及危急重重症病人需延长您的候诊时间,请予以理解和支持。

7.门诊病人的就医治疗费用结算,应凭就诊凭条和医保卡(社保卡)到门诊收费窗口结算或自助机缴纳。

8.需住院治疗的病人,经门诊医生检查后,开具入院证,并到入院处缴纳预交金,办理入院手续。

9.您如对我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、医疗和护理质量、医院管理等方面有意见,或有医务人员向您索要钱、物等情况,请向医院纪检部门反映,我院将认真对待并按规定处理。医院投诉电话:0797-447656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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