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实施《赣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公告
2023-12-06

关于实施《赣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公告

 

为加强医院行业作风建设,规范医药代表在我院的从业行为,深入纠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,提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自觉性,依据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》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》《医药代表医疗机构内拜访工作人员管理办法(2021 年)》等规定特制定了《赣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办法(试行)》,请按规定实施。特此公告。附: 赣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办法(试行)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赣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总支

2023年125


党总字〔2023〕21号关于印发《赣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制度》的通知(1).pdf

赣县区妇幼保健院医药代表登记备案表、赣县区妇幼保健院医药代表预约登记表.docx



末一条
上一条: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